房屋仲介加盟合約中的競業條款合法嗎?加盟房仲店東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多數選擇以房屋仲介加盟開店者,是希望能自由地從事房屋仲介業務,不要處處受制於人,又可以獲得房屋仲介加盟品牌提供的完整技術與支援。而房屋仲介加盟品牌總部的立場雖然歡迎加盟,卻也會基於保護房仲品牌總部商業機密和契約自由原則,要求簽訂相關競業禁止條款。但房屋仲介加盟品牌的競業禁止條款通常是預先擬定,因此對加盟創業者而言,合理公平就非常重要,否則一入陷阱就很難脫身,完全失去加盟創業的自由!本文就與各位創業者分享,在簽定加盟合約前,對於競業禁止條款要注意的事項。

 

競業禁止條款怎樣才合理?

  • 「合約期間內」的競業禁止:合理
    多數的房屋仲介加盟品牌在合約期間內,為避免總部相關資源被不當利用,會禁止在「合約期間內」加盟主本人、其法定代理人、實際經營者、股東、及其等配偶二親等親屬,均不得加盟其他品牌經營以維護所有加盟者利益,在「合約期間內」競業禁止的約定有其必要亦較為合理

  • 「合約期間外一定時間」的競業禁止:較不合理
    另一種情況,是加盟者因為經營狀況導致必須提前解約,部分房屋仲介加盟品牌總部,會在合約條款中規定在「解除合約關係後」6個月~12個月不等的時間,仍有競業禁止限制或罰則,例如:「限制加盟者退店後6個月內,其法定代理人、實際經營者、股東、及其等配偶二親等親屬,均不得轉加盟其他品牌經營。」這類在「合約期間外一定時間」的競業禁止,較為不合理

這種在「合約期間外」的競業禁止,對加盟者權益影響就非常大,因為已經不能自由退出,就像是陷阱一樣,自由加入卻不能自由離開。

 

競業禁止約定合法嗎?有些合法、有些需要進一步檢視

在法律規範中,與提前解約的競業禁止條款較相關的法條,為民法第247-1 條中規定: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當中規定在合約中的條款,如果是訂定使一方拋棄或限制另一方的權利,明顯有失公平的情況下,相關條款則無效。然而加盟主與房屋仲介加盟總部簽訂合約,是屬於企業對企業的合作條款,在法律上不同於勞方與資方的上下關係,而是平等關係。因此若任一方認為有失公平,應在簽訂合約前就事先提出重新擬定合約若合約一但簽訂等同雙方皆認同合約條文,就算採取法律行動也很難影響原先簽訂的合約

 

加盟簽約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房屋仲介加盟品牌的加盟合約一般都會簽訂5年,若遇到市場不佳想要停損,為了在能快速做出決策,因此在您與房屋仲介加盟總部簽訂加盟合約前,務必要問清楚:

  • 解約時競業禁止條款會牽涉到的對象

  • 提前解約時會扣除的項目(一般為保證金)

  • 是否會需要回繳優惠費用?

 

此外也可以了解房屋仲介加盟總部,過去對於提前解約者的處理方式,是採取比較強硬的方式?或是會依照加盟主的個案情況,有彈性的討論處理方式?藉此對於房屋仲介加盟總部的風格能夠有更深入的了解,也更能保障自己未來經營的權益。

房屋仲介加盟合約中的競業條款合法嗎?加盟房仲店東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多數選擇以房屋仲介加盟開店者,是希望能自由地從事房屋仲介業務,不要處處受制於人,又可以獲得房屋仲介加盟品牌提供的完整技術與支援。而房屋仲介加盟品牌總部的立場雖然歡迎加盟,卻也會基於保護房仲品牌總部商業機密和契約自由原則,要求簽訂相關競業禁止條款。但房屋仲介加盟品牌的競業禁止條款通常是預先擬定,因此對加盟創業者而言,合理公平就非常重要,否則一入陷阱就很難脫身,完全失去加盟創業的自由!本文就與各位創業者分享,在簽定加盟合約前,對於競業禁止條款要注意的事項。

 

競業禁止條款怎樣才合理?

  • 「合約期間內」的競業禁止:合理
    多數的房屋仲介加盟品牌在合約期間內,為避免總部相關資源被不當利用,會禁止在「合約期間內」加盟主本人、其法定代理人、實際經營者、股東、及其等配偶二親等親屬,均不得加盟其他品牌經營以維護所有加盟者利益,在「合約期間內」競業禁止的約定有其必要亦較為合理

  • 「合約期間外一定時間」的競業禁止:較不合理
    另一種情況,是加盟者因為經營狀況導致必須提前解約,部分房屋仲介加盟品牌總部,會在合約條款中規定在「解除合約關係後」6個月~12個月不等的時間,仍有競業禁止限制或罰則,例如:「限制加盟者退店後6個月內,其法定代理人、實際經營者、股東、及其等配偶二親等親屬,均不得轉加盟其他品牌經營。」這類在「合約期間外一定時間」的競業禁止,較為不合理

這種在「合約期間外」的競業禁止,對加盟者權益影響就非常大,因為已經不能自由退出,就像是陷阱一樣,自由加入卻不能自由離開。

 

競業禁止約定合法嗎?有些合法、有些需要進一步檢視

在法律規範中,與提前解約的競業禁止條款較相關的法條,為民法第247-1 條中規定: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當中規定在合約中的條款,如果是訂定使一方拋棄或限制另一方的權利,明顯有失公平的情況下,相關條款則無效。然而加盟主與房屋仲介加盟總部簽訂合約,是屬於企業對企業的合作條款,在法律上不同於勞方與資方的上下關係,而是平等關係。因此若任一方認為有失公平,應在簽訂合約前就事先提出重新擬定合約若合約一但簽訂等同雙方皆認同合約條文,就算採取法律行動也很難影響原先簽訂的合約

 

加盟簽約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房屋仲介加盟品牌的加盟合約一般都會簽訂5年,若遇到市場不佳想要停損,為了在能快速做出決策,因此在您與房屋仲介加盟總部簽訂加盟合約前,務必要問清楚:

  • 解約時競業禁止條款會牽涉到的對象

  • 提前解約時會扣除的項目(一般為保證金)

  • 是否會需要回繳優惠費用?

 

此外也可以了解房屋仲介加盟總部,過去對於提前解約者的處理方式,是採取比較強硬的方式?或是會依照加盟主的個案情況,有彈性的討論處理方式?藉此對於房屋仲介加盟總部的風格能夠有更深入的了解,也更能保障自己未來經營的權益。

免費
諮詢
X
索取加盟方案
或立即撥打